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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龙腾团体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产品说明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突发急性病,本公司通过授权的境外救援机构(以下简称救援机构)按照下列约定承担救援服务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一、援助热线电话:

被保险人需要救助时,提供 24 小时救援热线电话服务。

二、安排就医并承担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需要立即救治,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根据其专业知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咨询,在确认被保险人需要以下医疗救助时,承担治疗发生的费用,具体如下:

1、安排被保险人入住到距事发地最近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最合适的医院;

2、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医院病房房费、餐费和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病人住院所需的全部治疗设施、治疗和服务费用;

3、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住院费用的前提条件是被保险人因病情需要入院治疗连续超过36 小时;

4、未满12 周岁儿童住院治疗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与其同行的一位家长陪同住院。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该家长入住附近酒店,每晚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0 元,累计入住以5 日为限。

三、转院治疗: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且当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分的救助时,以在事发当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方式为限,可安排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接受治疗。

四、转运回国:

在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束后,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稳定可以旅行时,救援机构将安排被保险人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有必要,将为被保险人安排医疗护送。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情况允许,救援机构将安排其回到北京、上海或广州三城市中被保险人指定的地点。若被保险人未能指定有关地点,被保险人将被送至上述三个城市之一的国际机场,该次转运回国的责任终止。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在抵达中国境内时需住院治疗,被保险人将被转送至北京、上海或广州三个城市中被保险人指定的医院。若被保险人未能指定医院,被保险人将被送至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指定的医院,该次转运回国的责任终止。

若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允许其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国,救援机构将尽可能使用被保险人的原始回程机票。若被保险人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被保险人从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单程机票将由被保险人自付。若被保险人所购买的原始回程机票因援助过程而过期失效,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回程机票费用。

五、安排子女回国:

被保险人随行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经济交通方式送其回国,且尽可能使用其原始回程机票回国。若未成年子女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自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交通费用自行承担。

六、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和安葬: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将按照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提供以下服务:

1、遗体转送回国

安排用正常航班把被保险人的遗体从事发地运至中国境内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国际机场,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灵柩运送回国费用,包括支付灵柩费 (不超过人民币6000 元)。

2、火葬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将支付火葬费使被保险人的遗体可以在事发地火葬,并支付骨灰盒运回中国的运送费用 (正常航班)。火葬费用将以事发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

3、就地安葬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以按照家属愿望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就地安葬。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将支付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元的所有就地安葬相关的费用。

七、行政援助事宜

如被保险人的机票、旅行证件等重要文件丢失,救援机构将提供重置服务,但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如被保险人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提供必要协助,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被保险人自付。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对每一被保险人紧急救援所支出的费用以保险单上载明的紧急救援保险金额为限, 1 次或者累计支出的紧急救援费用达到紧急救援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紧急救援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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